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协会培训收费行为的通知》(体经字[2025]342号)要求,我协会对小帆船培训体系教练员培训班形式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方案
(一)培训环节
1.C级教练员培训班
保持现行模式不变。各中帆协小帆船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依据《中帆协小帆船培训体系指南》相关要求自主开展培训、考核及证书申请发放事宜。
2. B级教练员、A级教练员、培训官及附加认证培训班
从申办制调整为备案制。各培训中心在协会官网备案开班信息后即可自行组织开班并确定收费标准。协会负责提供统一教学大纲、教材和课程标准(如班型计划中的课程内容),各培训中心可结合本地需求灵活安排课程计划。如学员希望取得以上级别小帆船培训体系教练员证书,需参加协会举办的考核班,经考核官评估合格后发放证书。
(二)考核环节
1.考核班举办形式
B级教练员、A级教练员、培训官、附加认证班的考核班采用申办制。各培训中心原则上应在考核班计划开班日期不少于3个月前向协会提出申请,经协会审批同意后,双方签署《考核班承办协议》。
2.协会与培训中心分工
协会负责发布开班通知,委派考核官,收取考核费并承担考核官、协会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及考核官劳务费用;培训中心负责免费提供考核场地及器材。
3.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无论是否参加培训班,均可报名参加协会组织的考核班(独立2天)。考核通过者由协会颁发证书,确保资质权威性。
4.收费标准
经核算考核班成本,结合考核班最低开班人数(5人),按照弥补成本的原则确定各类考核班收费标准如下: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4日-21日。
三、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上述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协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反馈电话:010-67020323
反馈传真:010-67021213
反馈邮箱:training_cya@126.com
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2025年10月14日
